服務條款

使用條款及條件
本使用條款與條件(以下簡稱「條款與條件」) 本使用條款與條件(以下簡稱「條款與條件」)適用於線上商店(以下簡稱「服務」) )由Atlas Investment, Inc.(以下簡稱「公司」)在本網站上提供線上商店(以下簡稱「服務」)。 (以下簡稱「本公司」)在本網站上提供網路商店(以下簡稱「服務」)。 請註冊使用者(以下簡稱「使用者」)遵守本協議的條款與條件。 註冊用戶(以下簡稱「用戶」)請依本使用條款使用本服務。
第一條(適用範圍)本使用條款適用於使用者與本公司之間有關使用本服務的所有關係。 “單項​​規定”)。 這些單項規定可能被稱為「單項規定」或「單項規則」。之規定,除個別規則另有規定者外,優先適用個別規則之規定。
第2條(使用註冊)當潛在註冊者同意本使用條款並依照本公司確定的方式申請註冊使用本服務,並在本公司通知該潛在註冊者時,即完成本服務的使用註冊。 。 如果公司認定申請人有下列原因之一的,公司可以不批准其註冊申請,並且沒有義務披露拒絕的理由。認為註冊使用不當的其他情況。
第三條(使用者名稱和密碼的管理)使用者應自行負責管理其使用本服務的使用者名稱和密碼。 在任何情況下,使用者不得將使用者ID和密碼轉讓或出借給任何第三方,或與任何第三方共用。 當使用者使用與註冊資訊相符的使用者ID和密碼組合登入時,公司應將服務視為由註冊該使用者ID的使用者使用。 對於因第三方使用使用者ID和密碼而造成的任何損害,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但本公司故意不當行為或重大過失的情況除外。
第4條(購買協議) 用戶向本公司提出購買申請,並在本公司通知用戶已接受申請時,本服務的購買協議即告成立。 當公司將產品交付給送貨公司時,產品的所有權就會轉移給使用者。 (2)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我們可以在不事先通知用戶的情況下終止購買協議。的其他本公司認為本公司與使用者之間的信任關係受到損害的情況。
第五條(智慧財產權)本服務提供的商品照片及其他內容(以下簡稱「內容」)的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屬於本公司、內容提供者及其他合法權利人及使用者。 、轉載、修改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二次使用內容。
第六條(禁止事項) 使用者在使用本服務時不得有下列行為: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序良俗的行為;涉及犯罪行為的行為;侵害本服務中的著作權、商標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的行為本服務破壞或乾擾公司伺服器或網路功能的行為將透過本服務獲得的資訊用於商業用途可能幹擾我們服務運作的行為獲得或試圖獲得未經授權的存取的行為收集或累積個人資訊的行為冒充其他使用者的行為 就我們的服務直接或間接向反社會勢力提供利益的行為 就我們的服務直接或間接向反社會勢力提供利益的行為 其他我們認為不適當的行為
第7條(停止提供服務等)公司認為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在不事先通知使用者的情況下,停止或停止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務。或更新時(2) 因地震、雷擊、火災、停電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而導致本服務的提供變得困難時,電腦或通訊線路等。 當本公司認為難以提供服務時。
第八條(限制使用和取消註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不經事先通知,限制用戶使用全部或部分服務,或終止用戶的用戶註冊。發現註冊資訊有虛假事實時。內沒有使用本服務時在任何其他情況下本公司認為不適當使用本服務的情況。
第九條(退出會員資格) 使用者可以依照規定的退出程序退出本服務。
第十條(免責聲明和免責聲明)本公司不保證本服務不存在事實或法律上的缺陷(包括但不限於安全性、可靠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適用性等方面的缺陷)。 我們不保證本服務不存在缺陷、錯誤、缺陷、侵權等。 但是,如果公司與使用者之間關於服務的任何合約(包括本協議)不符合消費者合約法的規定,公司對用戶遭受的任何損失不承擔責任。 但若本公司與使用者之間的合約(包括本協議)屬於《消費者合約法》所規定的消費者合同,則不適用本免責聲明,即使在此情況下,本公司也不承擔違約或侵權責任。 但即使在這種情況下,對於使用者因不履行義務而遭受的損害,我們也不對因特殊情況(包括我們或使用者預見或能夠預見損害發生的情況)而產生的損害承擔責任。 (不包括重大疏忽)而造成的侵權行為。 (2) 本公司因特殊情況(包括我們或使用者預見或能夠預見損害發生的情況)而造成的任何損害,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
第十一條(服務內容的變更等) 公司可以在不通知用戶的情況下變更服務內容或中止提供服務,對於由此給用戶造成的損失,本公司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使用條款的修改)如果公司認為有必要,公司可以隨時更改使用條款,無需通知用戶。 若使用者在使用條款修改後開始使用本服務,則視為該使用者已同意修改後的使用條款。
第十三條(個人資訊的處理)公司應依照本公司的「隱私權政策」妥善處理透過使用本服務所獲得的個人資訊。
第十四條(通知或通訊) 使用者與SBM之間的通知或通訊應依照SBM所確定的方式進行。 除非用戶按照我們單獨確定的方法通知我們其聯絡資訊發生變化,否則我們將假設
第十五條(禁止轉讓權利義務)
未經本公司事先書面同意,使用者不得將其在使用合約下的狀態或基於本條款的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或將其作為抵押品。
第十六條(適用法律/司法管轄區)
解釋這些條款時,應以日本法律為準據法。 請注意,《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約公約》不適用此項服務。
與本服務有關的爭議時,以本公司總公司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為專屬管轄法院。